陜建發〔2019〕1180號
各設區市住建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與住房建設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建筑市場秩序,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根治欠薪和工程款問題,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按照省政府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批示精神,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落實全省根治欠薪工作整改部署會要求,緊緊圍繞建筑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嚴格明確的責任和堅決有力的措施,全面徹底排查,嚴格依法依規整治,為全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實現追趕超越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開展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責任,落實部門監管職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建設行業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治根治本推進,營造風清氣正和規范合理、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秩序環境。
三、整治范圍
(一)全省范圍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重點檢查政府、國有投資項目和被投訴舉報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項目。
(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三)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
四、整治內容
(一)招投標方面問題:工程項目是否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是否存在建設單位違法發包、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招投標程序發包工程、設置不合理招標條件、設置違反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文規定的條款、肢解發包工程等問題。招投標中是否存在圍標、串標、惡意競標等問題,工程項目建設中是否存在強攬工程情形。
(二)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問題:建設單位是否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施工企業有無轉包、違法分包以及轉讓、出借資質及掛靠行為。
(三)違法違規施工問題: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擅自施工的問題。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工程項目是否實行實名制管理,是否配備實現實名制管理所必須的硬件設施設備,是否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筑工人工資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情況,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過程結算、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墊資施工等政策是否落實到位。
(五)專業技術人員“掛證”問題:是否存在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對整改不力企業和個人進行異常標注。
(六)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信息問題:企業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錄入的企業和人員基本信息是否完整、真實、準確,是否逐月按時上報統計報表。
(七)現場管理問題:中標施工、監理企業現場執業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承諾一致,是否按照項目實際情況足額配備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經理、總監及項目班子成員在崗履職情況。
(八)勘察設計質量問題:工程項目合同履約與質量保證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技術標準問題,執行《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抗震設防情況。
五、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9年10月10日前)。各建設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對照整治工作內容進行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企業應立即整改,并針對所發現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業自律長效機制。各地組織、督導本地區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了解企業反饋情況。
(二)全面排查階段(2019年10月底之前)。各地對轄區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建筑市場存在的八方面問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蓋、零遺漏。對排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對其在本區域內所有項目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政府、國有投資項目和被投訴舉報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項目。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建立臺賬,提出處理意見,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單位、整改責任人,督促相關企業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對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及時通報移送當地掃黑辦和公安機關等部門,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對有欠薪行為的項目,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明確責任人,明確時間表,堅決整改,限時銷號;縣級以上住建主管部門不予竣工驗收備案;欠薪企業列入“黑名單”,將其欠薪的不良行為記入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國(陜西),由有關部門在政府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獎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各地將全面排查情況于10月31日前填報《陜西省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附件1)、《陜西省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問題項目及處理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管理辦公室。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市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并抽查部分項目,對存在問題項目下發執法建議書;對未按時上報工作情況及工作開展不力、不擔當不作為的主管部門進行重點督導并予以通報;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記入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記錄。
(四)鞏固深化階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保持建筑市場治亂高壓態勢,防止各類問題復發和反彈,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部署,明確分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指定專人作為本次行動聯絡人,按要求及時上報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請各市(縣)于2019年9月30日前將《陜西省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聯絡人聯系表》(附件3)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管理辦公室。
(二)暢通投訴舉報,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鼓勵社會公眾監督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市場行為,對投訴舉報事項要建立臺賬,認真組織調查,對舉報屬實的問題要跟蹤督辦解決,要把行業監管與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各地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處理,依法嚴肅查處。
(三)推動信用監管,建立長效機制。按照《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各地在檢查和督查中要充分運用信用監管手段,涉及違法違規問題的企業和個人計入不良行為,對符合“黑名單”情形的,要計入“黑名單”,同步至信用中國(陜西),加強信用聯合懲戒力度。要將專項整治工作與日常監管工作聯系起來,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信用信息在資質許可、招標投標、工程擔保、監督檢查、評優評獎等環節應用,加快構建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