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建發〔2022〕1050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建設責任,強化閉環管理,推進綠色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具體要求
根據《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確定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縣鎮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場館等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城市新區、綠色生態城區的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具備條件的其他建筑工程也應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建設。
(二)自2021年起設區城市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三)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等級進行設計、建設。鼓勵房地產項目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等級進行設計、建設。
“十四五”時期綠色建筑發展目標
項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綠色建筑所占比例(%) | 55% | 70% | 80% | 90% | 100% |
各設區市可根據不同地域的自然條件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不低于省上規定的具體要求,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四個“清單”
為進一步加強綠色建筑建設管理,推進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緊緊圍繞新建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竣工備案四個關鍵環節,建立綠色建筑建設開工、在建、驗收、備案項目四個清單,落實建設項目和建設責任,做到項目底數清、建設責任明、實施情況準、監督責任實,確保高質量完成綠色建筑發展目標任務。
(一)建立綠色建筑建設開工項目清單。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對新建建筑開工項目的管理,明確綠色建筑建設開工項目,落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圖審單位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建立綠色建筑建設開工項目清單。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綠色建筑專項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要責令改正。
(二)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在建項目清單。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在建項目的監督管理,明確綠色建筑在建項目,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在建項目清單。加強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落實監督責任,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工程項目,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要責令改正。
(三)建立綠色建筑建設驗收項目清單。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新建建筑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明確綠色建筑驗收項目,落實綠色建筑驗收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建立綠色建筑建設驗收項目清單。加強竣工驗收監管,落實監督責任,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工程項目,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要責令改正。
(四)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備案項目清單。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辦理新建建筑竣工備案時,落實責任到崗到人,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備案項目清單。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工程項目,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含綠色建筑內容)、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要責令改正。
三、完善綠色建筑建設責任閉環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夯實綠色建筑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責任分明的“責任閉環”工作體系,確保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環節閉合、全程可控、責任明確、質量保障。
(一)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具體要求進行項目建設,在進行項目咨詢、設計招標或者委托設計時,應當明確綠色建筑的等級以及相關指標要求。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據政策法規和綠色建筑標準規范履行職責,承擔綠色建筑建設工程質量責任。
(二)設計單位責任。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具體要求,依據綠色建筑標準規范及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將綠色建筑設計內容納入建筑設計中,提供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包含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的全部技術內容。不符合綠色建筑相應等級設計要求的,不得提交建設單位送審。承擔綠色建筑設計質量責任。
(三)圖審機構責任。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具體要求,依據綠色建筑標準規范及審查要點,要對建設單位報送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綠色建筑專項技術審查并出具相應等級的專項審查意見,對未按規定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或者專項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出具審查合格書。承擔綠色建筑設計審查責任。
(四)施工單位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施工。采購并使用的建筑材料、產品和設備,應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鼓勵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要對施工采用的建筑材料、產品和設備進行查驗,并按照規定鑒證取樣,送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驗,保證性能指標符合標準要求。承擔綠色建筑施工質量責任。
(五)監理單位責任。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對施工活動實施監理。對擅自變更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內容,或者不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或者采用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材料、產品和設備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綠色建筑施工質量監理責任。
(六)竣工驗收責任。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驗收標準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承擔綠色建筑建設驗收責任。
四、實行“清單”審核報送制度
發展綠色建筑是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重要內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決扛起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政治責任,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實行“清單”審核報送制度。
(一)實行“清單”動態管理。落實“清單”建立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建立綠色建筑建設四個“清單”,實行“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每季度更新一次。
(二)實行“清單”簽字背書。落實“清單”審核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各市、縣(區)住建部門“清單”填報人、科(股)室負責人、住建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對“清單”簽字背書,進一步強化擔當意識,健全責任機制,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三)實行“清單”報送制度?!扒鍐巍泵考径葓笏鸵淮?,經簽字背書后,于每季度最后10個工作日內,縣(區)報送至所在設區市,由設區市匯總審核后報送至省住建廳。報送方法采用電子郵件報送方式,一并報送“清單”PDF版和電子版。各級住建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和工作紀律,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及時報送,省住建廳要定期對審核報送情況進行通報。
五、強化督查考核工作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將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作為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的重要抓手。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是“四清一責任”工作清單建立及更新的責任主體,要將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落實情況,作為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采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督導檢查,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的問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適時組織對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深入市、縣有關部門單位,查工作進展、責任落實、工作措施等情況,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取得實效。落實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情況納入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年度核查評價。
請各地按照本《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工作。制定本地落實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實施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報省住建廳。從2022年第二季度起審核報送綠色建筑建設“四清一責任”清單。
聯系人: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孔珺
電話:029-63915778
郵箱:kjc5775@163.com